西安市示范应用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

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
2015/4/9 13:51:56
西安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《西安市示范应用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《办法》规定,在西安市购买、登记注册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可享受该政策。该政策有效期自2013年11月2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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