赣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—赣市府办字〔2014〕145号

赣市府办字〔2014〕145号
2015/4/8 11:44:12
根据初步规划,江西省将通过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,至2015年,组织建立省内大中城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管理体系。江西省以南昌市为龙头,联动赣州、宜春、上饶、抚州、萍乡、九江6个城市,在公共及私人领域同步开展新能源汽车示范,推广应用5300辆以上新能源汽车;合理规划充电配套设施布局,分布建设4座纯电动汽车充换电站、30个电池配送站、680个纯电动汽车充电柱和20家维修服务网点,形成较为完善的配套服务体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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