抚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职责及任务分解—抚府办发〔2014〕36号

抚府办发〔2014〕36号
2015/4/8 11:41:35
2014年10月,江西抚州市人民政府发布《抚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职责及任务分解》,抚州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任务为600辆,即2014年完成155辆,2015年完成445辆。其中:公交客运250辆,城市出租120辆,公务、个人、租赁120辆,邮政、物流、环卫、电力、服务110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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