惠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

惠财工〔2015〕20号
2015/3/4 15:36:38
惠州市党代会报告提出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力度,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突出生态建设,不断提升宜居环境质量。日前印发实施的《惠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》明确,车辆补贴有效期为2013年1月1日至今年12月31日。补贴申请受理时间截至明年6月30日,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放弃申领财政补贴资金。此外,惠州市新能源汽车补贴不实行退坡机制,即不会每年递减补贴份额。
温馨提示
本内容仅供佐思产研会员浏览
1.还没有注册?请 
2.如果已注册,请 
3.点击查看会员服务简介
会员登录
账  号
密  码
验证码验证码
温馨提示
您的付费会员已过期,请参照以下方式进行付费。
400-009-0050
reportservice@okokok.com.cn
jiangxuemei

评论成功

2005-2015 版权所有(c) 佐思信息 京ICP备05069564号-4
全国服务热线:400-009-0050北京:010-82863481上海:021-6487126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