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管理暂行办法

穗府办〔2014〕64号
2015/3/4 11:29:13
2014年10月召开的市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广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管理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暂行办法》)和《广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资金管理办法》,决定按照地方与中央1:1的标准进行补贴,消费者购买小轿车最高可获12万元补贴。此外,还要求增加充电桩建设,规定新建建筑按照不低于18%的停车位比例预留充电设施接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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